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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2020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诞生记
        时间:2021-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的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这是自2018年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成立以来,首次发布年度典型案例,也是最高检行政检察部门首次和行政法学界共同组织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获评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行政登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多种类型,解决的都是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经发布便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很多人好奇,这些案例是怎么被筛选、评定出来的?承办检察官是如何把这些案子办成了典型案例?请跟随记者的采访,去看看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是怎样“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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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百件中精选30件


        2020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一次寻常的学术研讨会后,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检察官们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学界专家达成共识——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一次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共同组织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十大案例”。

          

        “这个想法之所以得到大家的一致响应,因为自2018年底行政检察单设机构以来的两年里,行政检察工作发展迅速,各地办理了一大批取得良好效果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通过组织评选活动,既是对两年来各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办案工作的一次总结,也是对今后提升办案质效的一次指导。”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张立新告诉记者。

          

        2020年12月8日,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正式下发通知,向全国各级检察院征集2020年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典型案例。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省报送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件,重点选取在涉民生、涉民企、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工作大局等领域取得良好办案效果的案例。

          

        “经过各地严格选拔,我们共收到全国检察机关报送的104件案例。”张立新介绍说,此后一周,第七检察厅从多个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从法律、程序、效果三方面入手,制定详细的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筛选出40件质量较高的案例,进入专家初评环节,通过专家单独打分和按分数排名,再从中筛选出30件进入网络投票和专家定评环节。

          

        “可以说,能够入围‘30强’的,都必须是能经受住大众评委和专业评委双重考验的过硬‘选手’。而对于每一件各地报送的案例,评审小组都会详细说明入选或未入选理由。”张立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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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公众和专家的双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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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1日早上8点,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准时发布了一条信息——《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请你来选!》,很快,朋友圈被刷屏;5小时后,这条信息的阅读数就突破了“10万+”。

          

        不少行政检察干警对当天的情形记忆犹新:各地同行自发地掀起了投票信息的转发热潮;工作群里,大伙儿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太激动了”“这是行政检察的高光时刻”……网友留言令人感动,“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点赞!”“我干了三十多年的检察工作,深知每一个成功案件背后的汗水和付出”“一件件典型案例,凝聚着行政检察干警的心血,反映着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为什么要引入网络投票环节?这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有关。”张立新告诉记者,行政诉讼被通俗地称作“民告官”,涉及的都是百姓身边的事,比如房屋产权登记、征收补偿、工伤认定、养老保险、结婚登记等等,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网络平台把这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推广出去,很容易引起公众共鸣,也拉近了行政检察与百姓的距离,更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据了解,经过大众评选后,30件入围案例还要经过更加严格的专业考量——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组织15名专家对30个参选案例分别打分排序。最终,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打分,确定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和20件优秀案例对外发布。


        “密切检学合作交流,是这次评选活动的创新之处。在定评环节由专家对案件进行深入点评,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法学界密切合作交流的新跨越,贯彻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同时,通过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参谋’作用,可以帮助办案人员看到在具体办案实践中看不到的角度,对今后的办案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和提升作用。”张立新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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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案例解决了群众“天大的事”


         

        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多发,无不关乎法律、政治,厚积或侵蚀公平正义,都是“天大的案件”。

          

        可以说,当选的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件件都是这样的案件,它们就发生在群众身边,看上去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案”,可对于当事人来说,件件都是“天大的事”——

         

        2018年2月,山西某企业职工王某凤等45人在北京购买的房屋因被认定为违建,被政府强制拆除,于是王某凤等人分别就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行为、行政赔偿等提起144起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此后,他们就部分案件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监督。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专门赶赴北京市某区、山西省大同市等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了解了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查清了矛盾症结。

          

        最终,历时5个多月,经过9轮磋商,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一揽子解决了涉案各方10余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赢得了百姓的理解、信任和认可。

          

        2020年10月10日,福建省闽侯县民政局撤销了姚某6年多前与一个冒名为“莫某”的女子的婚姻登记。那个带着彩礼、在结婚登记第二天就不见踪影的“新娘”,让姚某焦头烂额,直到2020年7月,他走进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福建省三级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机制,用三个月时间成功化解了困扰他近7年的烦心事,让他和女友顺利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终于成为一对合法夫妻。

          

        提起这起案件,承办检察官、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依旧很感慨:“小孩因为没有户口面临无法入学的困难,当事人却没有选择上访,而是坚持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难能可贵。”他告诉记者,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他更加深刻地感悟到了何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推荐这个案子参评,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外传播,能让更多的群众知晓遭遇此类事情后的救济途径,为相关单位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问题的样本,也为其他兄弟检察院提供参考借鉴,更好地解决困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这或许就是发布典型案例的意义所在吧!”赵福璋说。

          

        2008年5月7日15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的张某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受伤,拖拉机驾驶员逃逸。经公安机关工作,无法找到肇事方。同年7月14日,张某向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张某对该判决不服,从此踏上漫长的维权路。

          

        “这起案件时间久远、情况复杂,从当事人受伤申请认定工伤到我们受理案件已经过去12年,要想查清事实困难重重。此外,该案先后经历了三次工伤认定,三次行政复议,三级法院审理,当事人的诉求始终没有解决,从哪里入手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的行政争议也是我们面临的难点。”鹤岗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维波回忆道,“当时,当事人心灰意冷,对检察机关也是半信半疑,我们分析了当事人的心理,认为他虽然对检察机关有疑虑,但他还是信任党,还是相信法律的。由于当事人居住在山东威海,我们在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当事人联系后,又先后两次到威海,与他面对面交流,说政策、谈法律,讲清了检察机关开展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最终打消了他的疑虑。此外,这起案件涉及部门和企业比较多,我们先后与行政复议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当事人所在企业进行了多次沟通,传递检察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阐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办案宗旨,最终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顺利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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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案例成为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最高检党组多次强调,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要把政策和法律制度用好,办好各类案件,运用典型案件加强引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百年变局和全球疫情,行政检察在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下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等检察监督理念,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所有参评的案例,凝聚了广大行政检察干警的心血,反映着做实行政检察的轨迹。

          

        在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定评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对此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作出这样的评价:这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密切检学合作交流的创新之举,是展现行政检察担当作为的具体实践,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对这些案例的公众投票、专家评定和对外发布,很好地发挥了典型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对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是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需要通过司法办案来体现;人民群众对法治信仰的养成,需要通过案例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的了解,需要通过案例来深化。据记者了解,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通过典型案例开展对下指导。20202月至7月,仅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领域,就先后筛选、编发了4批、21件典型案例,涵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助力耕地保护等多个领域,对规范各地办案,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是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需要通过司法办案来体现;人民群众对法治信仰的养成,需要通过案例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的了解,需要通过案例来深化。据记者了解,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通过典型案例开展对下指导。20202月至7月,仅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领域,就先后筛选、编发了4批、21件典型案例,涵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助力耕地保护等多个领域,对规范各地办案,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典型案例都是办理成功的示范性、引领性案件,对于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发力点,对于做实行政检察、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对于向全社会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都能发挥出积极作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成立以来,第七检察厅围绕党中央和最高检在不同时期的决策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下级检察院在办案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有意识地组织一些典型案例的编发,以此告诉各地开展办案工作的结合点在哪儿、切入点在哪儿、发力点在哪儿,效果非常明显,全系统的案例意识增强了,而且案例指导本身也解决了精准监督落地的问题。”

          

        据介绍,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将认真总结这次评选活动的经验,会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办好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努力将该活动打造成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亮丽品牌。